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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计划工资工作要适应国企改革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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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中央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出发,提出了"抓大放小"的重要战略方针。省委、省政府提出从1995年起,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县属企业改革的任务。截止1996年底,有的地区已有70%的企业完成改制工作。随着企业体制的改革,劳动部门特别是县级劳动部门的计划与工资工作如何进行转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对县属企业改革工作起步较早的宜宾县、珙县等地进行了调查。一、企业改制前县级劳动部门计划与工资工作情况长期以来。
机构地区 四川省劳动厅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1997年第3期31-3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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