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警钟不是风铃声——旺苍县“97·4·21”特大交通事故的反思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1988年10月10日,旺苍县第三汽车运输公司的车辆在南江县境内发生一起死亡8人、伤7人的特大客运交通事故,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按理说,这次事故敲响的"警钟",应该让相关人员警醒终身了。时隔不到9年,1997年4月21日,该公司又一辆大客车在旺苍县境内发生了死亡20人、伤11人的特大恶性客运交通事故。就在出事前几天,县交警部门对该次事故的肇事者、驾驶员马前贵还进行过处罚,再次敲响了警钟。然而,几天后,……悲伤,将长久地伴随死难者亲属……资不抵债的旺苍县第三汽车运输公司(以下简称三运司),雪上加霜,面临倒闭……
作者 李长周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1997年第11期25-26,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