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八十年代初期落实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过1984年的延长,第一轮土地承包已陆续到期(中央[1984]1号文件统一要求土地承包期延长到15年),各地正在或准备进行第二轮的土地承包工作。联系我市实际,第一轮的土地承包期普遍较短(84年的延长工作,不少地方只是简单地口头宣布,实际承包合同的签订并未到位),其间已进行过一次甚至几次的调整和完善,因此我市的许多乡村目前到期、即将开展的已经不是普遍意义上的"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提"新一轮"比较切合实际。当然这个"新",并不是对已经承包到户的土地都要重新调整发包之意,而是到期一批,完善一批,在完善的基础上,做好土地承包期的延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