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建立市场价格机制的过程中,不少同志受自由市场经济观念的影响,总是把市场价格机制与政府管价行为对立起来,以为只要建立了市场价格机制,政府就不需要再管价格了,可任凭市场供求关系自由决定价格,看不到政府管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所以,一些地方特别是县级政府把物价局撤并了,有的甚至把具有行政职能的物价机构改为事业单位,导致政府管价的力度大大削弱,这不能不说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市场物价的上涨,加重了通货膨胀危害的烈度。这个教训是深刻的。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清市场价格机制与政府管价之间的关系,以及在市场价格机制下政府如何管价,是当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一、市场价格机制下政府调控的必要性首先,市场价格机制下政府管价,是市场价格机制有效运作的客观要求。市场价格机制并不是万能的,它存在着不少缺陷,主要表现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