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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的弥补及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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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亏损的弥补及会计处理□文/胡俊坤《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也规定:“纳税人...
作者 胡俊坤
出处 《会计之友》 1997年第2期31-32,共2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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