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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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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信用证开证保证金属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向银行申请对国外(境外)方开立信用证而备付的具有担保支付性质的资金。为了严肃执法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冻结、扣划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的问题规定如下: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1997年第4期131-131,共1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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