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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死刑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是否应为其指定辩护人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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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赣法刑一请字[1997]2号《关于第二审死刑案件是否需要全部指定辩护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1997年第4期134-134,共1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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