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西庄村委会诉长岛县海运公司浅滩采砂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上诉人(原审被告):山东省长岛县海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雨田,经理。 委托代理人:苏永红、佟德重,山东省长岛县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山东省蓬莱市登州镇西庄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李本贵,主任。 委托代理人:张青,青岛市博爱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崔德珉,蓬莱市矿产开发公司经理。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1997年第3期103-104,共2页 Gazette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11

二级引证文献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