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辑同志: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判决中,常使用「剥夺政治权利」一说,请问它的含意是什么? 于毅安于毅安同志: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一种刑罚。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比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担任国家公职的权利,以及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这些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的民主权利。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坚决依法保护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另一方面,应该坚决对极少数滥用政治权利进行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犯罪分子。
出处
《中华魂》
1997年第3期44-44,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