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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南京条约》与“番妇”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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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提起《南京条约》,人们或许都知道它的基本内容,以及对近代中国的社会、经济产生的巨大影响,但很少有人注意到它直接涉及到的妇女问题。条约第二条中写到:“自今以后,(中国)大皇帝恩准大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其内容除五口通商外,还允许英国人携带“家眷”进入五个口岸。条约将妇女问题放到如此重要的位置,并非偶然,是有深刻的历史背景的。
作者 吕美颐
机构地区 郑州大学历史系
出处 《历史教学(下半月)》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6期52-53,共2页 History Tea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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