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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解决企业债务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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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通过引资“嫁接”向外商转让一部分股权,收回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 二、组建债务托管公司,在限定时间内,对所托管的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和公司改造。 三、把土地作价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使国有企业资本金增值。 四、出售股权和闲置的固定资产,偿还债务。 五、企业出售,由收购者承担债务。 六、用银行呆账准备金冲减一部分企业无法偿还的债务。 七、经审定将国家“拨改贷”
出处 《山东肉类科技》 CAS 1997年第1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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