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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股份制与国家股权作出八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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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进行股份制改造必须有明确的要求。 二、改制过程中必须对其评估。 三、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必须做好产权界定和明确股权工作。 四、根据企业筹资规模和股权结构及变化来调整对国家股权的管理。 五、关于控制方案和股标发行价格两者必须放在一起审查议定。 六、关于国家股权的行使,即谁来行使国家股权的问题。企业实行股份制后应明确一个部门或机构来行使国家股权。
出处 《山东肉类科技》 CAS 1997年第2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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