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指出:“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创设活动区是完成幼儿园教育任务的重要手段,利用这一教育形式为幼儿提供动手操作,动脑思考等大量活动机会,让每个幼儿自由选择、自由结伴、自由活动,在活动中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其在原有水平上得到发展。因此,我在小小班也进行分区活动的尝试。
出处
《教育导刊(上半月)》
1997年第S3期27-27,共1页
Journal of Education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