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经济学角度看,教育服务劳动的实施者是教师,教育的经济价值首先是凝结体现在教师的行为上的。长期以来,当我们对教师问题一再强调其“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这崇高一面,并无限地对这个职业作“圣人”式的高要求的时候,对教师的收入却要么是避而不谈,要么就简单地比照机关行政干部级别,使得现实中如何真正落实教师的社会地位,增加了重重困难。在1994年大规模实证调查研究后,我们从教育发展战略的角度,向社会大声呼吁:要大幅度提高教师工薪!在广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下,我们又把这一问题纳入了整个教育投入体制改革的范畴中,于1995年9月向市政府提交了《率先建立广州教育多元化投入体制的实证方案》,并引起了全国范围热烈而积极的反响。那么,教师的劳动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到底有多少,由此他们的合理收入到底应有多少?这不仅是一个沉重而敏感的现实问题,而且在我国的教育经济学研究中也基本上是一个理论空白。
出处
《教育导刊(上半月)》
1997年第4期7-9,共3页
Journal of Education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