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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师写字教学要注重示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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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等师范学校肩负着培养合格小学教师的重任,中师生写字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着小学写字教育的质量。1989年国家教委颁发的《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教学大纲》(试行)对中师生语文能力要求作出规定:“能够写规范、工整的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因此,写字教学的着眼点应放在“规范”、“工整”上,从实用的目的出发。
作者 林可松
出处 《上海教育科研》 北大核心 1997年第6期48-48,共1页 Journal of Shanghai Educational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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