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经济学家吴敬琏指出:建立股份制必须克服一种旧观念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目前在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的问题上,有一种流行的误解,就是以为只有存在“国家股”、“集体股”等不可分割的公共财产的企业,才能称得上集体所有制企业,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实际上,由劳动者组成的合作组织无论是否存在公有股,它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性质都是无置疑的。
出处 《西藏党校》 1997年第4期6-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