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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基督化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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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督化家庭必须具备四个要素: (1)家庭中的每个成员须有重生得救的经历。这不仅仅意味着家庭中每个成员都去做礼拜,而是说每个成员须有实际的圣灵重生的得救经验。(2)每个成员须有美好的生活见证——丰盛生命的流露,即每个成员都过着以基督为中心的生活,在生活中彰显出基督的品格。(3)家庭成员间建立相亲相爱的关系,要有天伦之乐。关系规定责任,每个成员应以圣经为原则在家中担当义务和责任,建立起符合神心意的家庭关系,从而享受家的温馨和团契的甜蜜。神赐给我们天伦之乐是要我们培养和栽植。(4)要在家中实践基督给教会的使命。
作者 张效法
出处 《金陵神学志》 1997年第2期74-74,共1页 Nanjing Theological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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