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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扣发养老金 56名退休者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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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6年10月26日,洛阳市西工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从快处理一起因扣发养老金引起的劳动争议案,56名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洛阳市聚氨脂塑料总厂(原洛阳市海绵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目前,该厂在职职工97人,退休人员110人,1994年6月以来,由于多种原因,企业效益不佳,银行停贷,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市社会保险处每月拨付给110名退休人员养老金28000多元,但企业每月只发给12000多元,扣发部分作为次月工厂缴纳全厂职工的养老保险费,两年多来累计扣发达40万元。 贺恩印、陈玉玲等56名退休人员在基本生活无法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曾多次要求该厂补发随意扣发的养老金,但厂方一直不解决。无奈。
作者 卢交通
出处 《中国社会保险》 1997年第2期32-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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