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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筹不是“打富济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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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某化工厂现有职工1万多人,由于建厂时间不长,退休人员较少,每年要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上缴社会保险费1300多万元,而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该厂退体人员的退休金只需200多万元。该厂领导认为,本厂每年上缴社会保险费多,拨付养老金少,而有些企业离退休人员多,拨付的养老金大大超过了上缴的金额。相比之下,自己吃了亏,那些企业占了便宜,是“打富济贫”。便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要退出社会统筹,由自己厂里办养老保险。未获允许。于是,他们在一年半时间内故意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部门多次上门做工作,令其限期缴纳,都无济于事。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后。
作者 叶星
出处 《中国社会保险》 1997年第2期33-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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