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新闻动态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劳动部 要求做好困难企业 离退休人员 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最近,劳动部以劳部发[1996]408号文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各级劳动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解决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保证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二、对于已经参加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并按时足额缴费的企业,各级社会保险机构要保证其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减发。
出处 《中国社会保险》 1997年第2期39-40,共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