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邮政储蓄业务迅速发展和利率管理机制的变化,现行邮政储蓄转存款计息办法的弊端日趋突出,造成人民银行与邮电部门之间利益得失计较不清,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息费捆付,邮局既得利益过高。5月1日利率未调整前,人行按年息12.42%支付定期转存款利息。据测算,由于利差过高,剔除正常代办费用,1995年丰润县邮电局因利差收入赚取邮储业务利润约250万元。8月23日储蓄存款利率再次下调,而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款未做调整,利差过高的问题再次出现。
出处
《河北金融》
1997年第1期56-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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