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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应及时回收旧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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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已定于1996年8月1起,统一使用新版票据,旧的票据同时作废。但笔者通过调查发现,有的行社在普及使用新版转帐、现金支票的同时,忽略了对旧的转帐、现金支票的回收,致使在开户企业中滞留了为数不少旧支票。如不及时回收销毁,或疏于保管任其流散,就会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极有可能引发种种诈骗钱物案件,给银企双方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
机构地区 人行蠡县支行
出处 《河北金融》 1997年第1期56-56,共1页 Hebei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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