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推行股份合作制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目前城乡大量出现的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经济,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支持和引导,不断总结经验,使之逐步完善。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和鼓励"。这段重要论述,对曾经争论多时的股份合作制经济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我国最早的股份合作制是80年代初萌发于江浙和广东一带的乡镇企业。从80年代初到90年代的今天。
作者 卢方圆
机构地区 中共茂名市委
出处 《南方论刊》 1997年第11期10-11,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