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十几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我国的金融市场已经有了初步的发育:债券,股票市场的发展已初具规模,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拆借市场,票据贴现业务、买卖大额定期存单等业务也有了发展。这对于更广泛地筹集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的横向流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都发挥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但是,另一方面,我国现有的金融市场的规模还很有限,而且法规制度也不健全,使参与金融市场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行为缺乏规范,一度出现过股票市场过份投机,非法集资、乱拆借等金融秩序混乱现象。因此,“九五”期间,我国应该进一步发展完善以银行融资为主的金融市场,同时逐步发展各种形式的直接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