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思改革开放以来的精神文明建设,党和政府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宣传和号召良好道德风尚的重塑,各地也开展了不少形式不一的活动,但效果仍不尽如人意,人民群众对社会上各种丑恶现象也越来越不满。分析形势,我们究竟如何走出价值标准模糊、道德理想危机的困境,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笔者认为,精神文明建设是特殊、复杂而又庞大的系统工程,要遏制社会转型期出现的各种道德失范、社会无序现象,必须将许多规章制度和法律条文变为人人必须强制遵守的行为规范,也就是说,将精神文明的大量内容纳入法治的轨道,以详尽而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制度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引导和规范,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逐步步入社会总体水平越来越高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