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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企业实施属地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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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市把大部分国有小企业下放到区、县,实施属地化管理,进一步探索条、块结合,加快放活小企业的改革。此次"放小"改革,原则上企业的人员、资产和各种社会、经济关系随同企业一起到区。人员指企业全部职工,包括在岗、待岗、离退休职工;资产指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土地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等。党、
出处 《改革与开放》 1997年第2期48-48,共1页 Reform & Ope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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