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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到底该不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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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案情 ×年7月25日,Y填写了100万元的寿险投保单交给X保险公司的业务员Z。7月27日X保险公司缮制并打印出Y的《经济保障计划书》。7月31日,Y将投保100万元的预收保费5957元交给Z,Z开出临时收据,并告知,体检后才可在计划书上签名。8月1日,Z将Y投保100万元的预收保费5957元交给X保险公司,X公司开给Z一张正式收据。同日,Y出差离开所在地。8月4日,保险公司开出Y的体检通知书。8月6日下午,Y在外地驾车游玩,与一辆迎面开来的公共汽车相撞,抢救无效而死亡。 Y之母在清理其遗物时,发现了Y的预收保费正式收据,遂向X保险公司要求赔偿100万元保险金。而X保险公司认为,
作者 蒋迪光
出处 《上海保险》 1997年第2期24-25,共2页 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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