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支出的构成。新制度规定,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支出包括三部分:第一是经营支出,即指村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各项经营活动所耗费的支出,包括种子、化肥、种苗、农药、燃料、饲料、原材料等生产资料费用以及折旧费、运输费、修理费、保险费和递延资产摊销等;第二是管理费用,即指村合作经济组织用于管理方面的支出,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和维修费以及无形资产的摊销等;第三是其它支出。
出处
《农村财政与财务》
1997年第3期46-48,共3页
RURAL FINANCE AND FINANCIAL AFFAI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