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谈道德建设与法制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可以设想,实现了高度精神文明的我国将是一个民主与法制高度健全的国家,是一个切实施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国家。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做人的道德标准,可称为自律;做人还要遵守行为规范,或日法律禁止的行为,可称他律。这里,自律、道德标准是基础,有此,一般不需他律,因为,但凡严于自律的人。
作者 沈关成
出处 《福建法学》 1997年第1期26-27,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