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韩国、新加坡和香港保安业考察记(下)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新加坡的保安组织 新加坡保安组织形式有三种: 一、辅助警察。1961年,新加坡警察法设有辅助警察专章,也称《辅助警察条例》。辅助警察队经内政部长批准,由警监确定在政府、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拥有管辖权的区域设立。辅助警察分为两种:一是工商保安辅助警察,依据1972年《工商保安公司法令》,由政府设立,其职能是保卫银行和其他工业与商业设施,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
作者 鲍含碧
出处 《中国保安》 1997年第5期44-46,共3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