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对制订仲裁文书格式的必要性、制订仲裁文书的原则,以及仲裁文书的分类进行了分析论证。指出,制定统一的仲裁文书格式,是实施仲裁法、保证仲裁质量和当事人仲裁活动的法律效力的需要,是总结仲裁经验,积累档案资料的需要。提出制订仲裁文书应遵循依法制订、协调统一、简明便用的原则。
出处
《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7年第1期73-79,共7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