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异端裁判所可以说是西欧封建社会中最黑暗的场所.这种机构设在各地的修延院里,有监狱和刑讯室,审讯是秘密时行的,不让被告人知道原告和证人的姓名,审案以假定有罪为出发点,只许别人检举,不许本人申辩,一切有利于被告的证词均不能成立.允许对被告严刑拷打,强迫认罪,因此一旦被指控为异端,就难于幸免.审判官可以判被告终身监禁,或送世俗当局处以极刑,捆在火刑柱上活活烧死.凡定为“异端”者,财产一律没收,其中1/3归异端裁判所,1/3归当地行政官员,1/3归告密者,由于审判官和当地官员可以借此增加收入,告密者也能因告密而大发横财,所以,不仅“异端”分子难逃脱异端裁判所的魔掌,就是一些虔诚的开主教徒也随时有被指控为“异端”而被处死的可能.据统计,仅被西班牙异端裁判所先后处以火刑的就达10万余人(一说2000余人).因此,当时欧洲人一提到异端裁判所就心惊胆颤.甚至如果小孩不听话,大人用民端裁判所一吓唬,小孩也就乖乖地听话了.
出处
《语文世界(上旬刊)》
1997年第10期31-31,共1页
The World of Chinese Liter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