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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运用多栏式“应交增值税”明细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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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应在"应交税金"帐户下设置多栏式"应交增值税"明细帐户,即在"应交增值税"明细帐户的借方和贷方各设若干个专栏,分别反映有关增值税的各个项目。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企业的会计人员在登记和使用多栏式"应交增值税"明细帐户时,有的不能根据经济业务涉及的增值税项目正确地登记到相应的专栏,发生串位错栏的现象;有的不能根据帐户中借。
作者 夏成才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1997年第3期20-22,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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