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存在货币时间价值的基本事实前提下,诸种贴现的投资决策方法(净现值法、现值指数法、内含报酬率法)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对投资方案作出恰当评价分析,它们与传统沿用的回收期法等相比较,应该说更科学更合理。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有些同志反映"方法不灵"、"决策有误",以致对方法产生怀疑,或者归之为决策时"高估了投资效益"。笔者认为,这样作结论是不全面、不公允的,问题不在于投资决策方法本身。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1997年第4期25-26,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