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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增值税会计处理的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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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增值税的核算是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进行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除设置了"进项税额"、"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等专栏外,还设置了"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当月上交的本月增值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
作者 王建平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1997年第5期56-56,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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