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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邮电通信企业邮电附加费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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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邮电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加强邮电通信企业邮电附加费的核算与管理,根据我部《邮电附加费征收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财工字[1997]4号)的规定,我们拟定了《邮电通信企业邮电附加费会计处理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邮电通信企业邮电附加费会计处理的规定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1997年第7期27-27,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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