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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携外汇进出境作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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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制定《关丁对携带外汇进出境管理的规定》,《规定》指出:对进出境的非居民(指外国人、华侨、港澳台胞)携带外币现钞折合5000美元以上者,进出境的境内居民携带外币现钞折合2000美元以上者(当天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应向海关申报;凡不超过本次入境申报数额的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可不需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海关凭其本次入境时的外汇申报数额记录查验放行。无本次入境申报数额记录的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外汇支付凭证出境的,海关按居民折合2000美元以内、非居民折合5000美元以内(均含本数),不需"携带证"准予放行;居民携带2000美元至4000美元。
出处 《大经贸》 北大核心 1997年第3期73-73,共1页 Foreign Business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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