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委托,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以下简称《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必要性 环境噪声污染自本世纪七十年代以来被称为城市环境问题的四大公害之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噪声扰民问题也日益突出。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1996年第8期35-40,共6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