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6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1996年第7期22-26,共5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