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组成的联方(以下简称“双方”), 认为保持和发展长期睦邻友好关系符合五国及其人民的根本利益; 确信在以中国为一方和以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为另一方之间的边境地区(下称“边境地区”)加强安全、保持安宁和稳定是对维护亚太地区和平的重要贡献;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1996年第7期66-73,共8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