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将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再分配和最终分配等环节入手,解决消费基金过快增长和管理失控的问题,合理调整国家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分配格局。为达到上述目标,国家计委制定了4条措施: 一、加强对工资总额增长的管理。对现行的弹性工资总额计划、企业工效挂钩办法加以改革,特别是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尚未清产核资的企业,与工资挂钩的效益指标除实现利益税外,还要尽快实行以增加值为主要指标同工资总额或全部人工成本挂钩的办法;亏损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应同减亏指标相联系,并在挂钩的效益指标中剔除非劳动因素。
出处
《高校后勤研究》
1996年第3期32-32,共1页
University Logistics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