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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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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适应国务院对税收征管范围调整的需要,加强税源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及办理税务登记的范围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均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1996年第8期43-43,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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