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出口产品退税是我国鼓励出口、增加商品竞争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国际上采用的通常做法。我国自1985年起实施该措施后,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它为我国产品的出口提供了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在国际市场上增强了竞争能力,对于促进外贸企业自负盈亏机制的建立,推动外贸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以及外贸和税收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目前凭“出口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外销发票”实行退税的办法,一方面依然与外贸业务的发展不相适应,另一方面也不能有效地起到遏制骗税的作用。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1996年第S1期71-73,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