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本部直属事业单位,各外贸中心,各商会、协会、学会、各总公司: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会计理论研究促进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财会字[1996]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外经贸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1988年外贸体制改革以来,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企业单位和财会人员,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使外经贸会计理论研究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1996年第5期43-45,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