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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配有色金属价格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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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计委近日就1996年统配有色金属价格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1996年统配有色金属价格原则上参照市场价格执行。为保持价格的相对稳定,具体按上海金属交易所每月第一星期实物交割的加权平均价格执行,一个月内不得变动。对农业。
出处 《中国建设信息》 1996年第4期16-16,共1页 Information of China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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