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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优势国有企业兼并困企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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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最近发出《关于鼓励和支持13个试点城市优势国有企业兼并困难国有工业企业后有关银行贷款利息及处理问题的通知》。主要内容是:1、被兼并企业所欠银行债务(包括贷款和利息),由兼并企业承担并负责归还,不得逃避。兼并企业要制定分期归还银行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出处 《中国建设信息》 1996年第8期6-6,共1页 Information of China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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