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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国有企业将按五项指标分为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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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有关方面透露,从1996年开始,我国将按照企业销售额、实现利税、银行信用等级、产品销售率、资金利税5项指标,将国有企业区分为四类,而后依照各类国有企业特性,开始执行不同程度的指导性政策。 国务院相关部门将按前述5项指标,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大中型骨干企业小型企业和夕阳企业(长期亏损不抵债、生产技术落后。
出处 《中国建设信息》 1996年第Z1期14-15,共2页 Information of China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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