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处理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继承与名城保护的矛盾,一直是城建部门面临的一个历史性问题.在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各方面的配合下,对于名城的传统建筑采取必要保护已成共识.但在完善具体保护措施及城市发展的建设中,大量的“老房子”,特别是反映城市特征的诸如民族、传统建筑、反映名城历史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代表性建筑,却未引起足够重视,反而将此视为城市发展的累赘,不拆则城市无法发展,代之而为的是高楼大厦.这种倾向在全国各个历史文化名城中多有程度不同的表现,这类建筑应不应受到保护、怎样保护?已引起各方、各界的极大关注,成为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城市开发建设与名城保护矛盾又一种表现形式.
出处
《规划师》
1996年第1期31-33,共3页
Plann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