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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管理的涵义性质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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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政管理的涵义民政管理主要是民政行政管理,属专业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组成部分,在国家学科分类目录中,归“管理学其它学科”类,它与管理学、行政管理学是逐级种属关系,其研究对象是所有民政业务的管理。根据《宪法》规定,我国从中央到乡镇各级人民政府都设立民政部门,专门负责民政事务的管理。各级民政部门作为同级政府的一个职能机构,在政府授予的职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是执行国家行政职能的法定主体。简言之。
作者 许启大
出处 《社会福利(实务版)》 1996年第5期1-5,共5页 Social Welf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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