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作为符号的文字必然具备符号的一般特点.符号功能成立的基础是符号形式和符号内容两项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符号形式是可以通过某种外在的物质形式感觉到的对象,符号内容是包含在符号形式中的成分.从“能够感知”这个意义上说,符号形式的确比符号的另一个侧面——符号内容——更容易被感觉得到,于是就有了符号形式优先的说法.在语言中,符号的形式是通过听觉来感知的声音,符号的内容是由声音所传达的意义;作为书写符号的文字,其符号形式是通过视觉来感知的字形,而字形这个符号形式所包含的内容一般是声音和意义两个部分.符号形式中同时包含音义这一特点就将文字与类似路标、宗教符号等其他一些符号区别开来,同时这一特点也是一切文字所共有的.
出处
《琼州学院学报》
1996年第1期140-143,共4页
Journal of Qiongzhou University